隨著整個孩子們出去玩,我們經常聽到 父母,孩子,一個小時,一公里。 為什麼我們使用父母的概念,而不是直接談論父親或母親? 我們沒有答案,但這就是皇家法令規定的。 讓我們澄清一下,父母被理解為個人的父親。 這個概念 指相對於受試者而言處於直接上升線的親戚。
您可能 在一個家庭中,只有一位父母是父母,或者兩者都是,或者都不是, 要么通過 採納 或通過授精。 顯而易見的是,由兩個父親,兩個母親,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撫養長大,只有其中一個或一個監護人與誰有血緣關係,本身並不能決定這個人的未來。
任務,權利和義務
父母的任務被認為是 超越了生殖過程的參與 或者,如果我們使用的術語比生物學上的含義更廣泛,則應比參與收養兒童更為廣泛。 這些示例以及您如何參與其中 配種 的孩子是必不可少的。 共存或不存在,將是符合孩子(後代)自身生活的一種。
兒子或女兒與父母之間的關係正常是很正常的 不同階段,典型的成熟度。 這種關係可以從一側擺動到另一側,這是青春期最混亂的時刻,但有一些例外。
我們不能忘記現在或現在的生活,父母是那些 提供遺傳負荷因此,即使孩子不知道它們,它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什麼是監護父母?
分居或離婚後,或 不共存的情況,父母的監護權和監護權是分開的。 父母的權威是父母對未解放的未成年子女的一套職責和權利。 監護權和監護權集中在與孩子的習慣共處上。 例如,帶他們上學,給他們餵食,確保他們健康,穿衣服...
當雙方都保持父母權威時,但僅 其中之一守衛和監護 有監護人父母和非監護人父母的情況。 他們中的第一個與未成年人共存,非監護父母將有義務提供食物和探視制度的權利。 一般來說,如果夫妻雙方不同意,探視制度的期限和maintenance養費的金額將由法官決定。
在西班牙法律體系中 沒有明確指出監護人父母有義務告知非監護人 關於與未成年子女有關的方面。 為此制定了監管協議。 如果任何父母(無論是否有監護權)均不遵守協議或關於探視制度和知情權的判決中約定的內容,則可以訴諸法院以行使其權利。
親戚父母的身影
實際上,在當今社會, 親戚父母的身影, 這與我們所謂的程序集族有關。 這是與伴侶生活在一起的母親或父親,該伴侶不是未成年人的父母,但是, 和他一起住。
根據孩子開始與“新伴侶”生活的年齡,與孩子的關係將與與父母的孩子一樣牢固而重要。 這個親戚父母的任務是在 育兒和教育。
您有能力,權利和義務 成為日常行為的一部分 有關在家庭環境中對未成年人進行培訓的信息。 它還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做出決策。